各潛在投標人:
市民廣場人行通道工程施工鋼結構專業分包工程標段作如下補遺:
一、原招標文件第一章招標公告“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2業績要求:?近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時間,不少于3年)(多項選擇:?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2(1至3個)個類似項目。類似項目是指:單個合同金額不低于本項目投標最高限價金額的鋼結構工程施工業績。【提供合同協議書、竣工驗收證明材料以及與項目竣工結算金額對應(單個金額或合計金額相等)的稅務發票】”
變更為:3.投標人資格要求3.1.2業績要求:?近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時間,不少于3年)(多項選擇:?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2(1至3個)個類似項目。類似項目是指:單個合同金額不低于本項目投標最高限價金額的鋼結構工程施工業績。【提供合同協議書、竣工驗收證明材料,其他要求以第八章投標文件格式(三)近年完成的類似項目情況表中“注釋”說明為準】”
二、招標文件其他內容保持不變,請各潛在投標人對類似項目業績提供的相關材料以本次補遺文件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