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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電超使用年限“罷工”誰負責
- 評論:0 瀏覽:2088 發布時間:2006/7/14
- 租房子帶的冰箱剛剛用了兩個月就壞了,經檢查冰箱已超過了使用年限,房東不僅不給維修,反而讓租房者賠償損失,近日,在建設路租房子的劉先生就{TodayHot}遇到了這樣的麻煩事。
在一家科技公司工作的劉先生春節后在建設路租了一套家電齊全的房子。但剛入住兩個月,房子內的冰箱就壞了,起初劉先生以為是自己使用不慎,趕緊找來維修人員上門維修。但維修人員檢查后告訴劉先生,這臺冰箱已經超過了使用年限,一些零部件嚴重老化,修好起碼要500元,并且即使修好后也不能保證使用效果。
劉先生馬上找到房東,把維修人員的檢查結果向房東說明,但房東卻堅持認為,把冰箱交給劉先生時能正常使用,現在壞了應該由劉先生負責維修,否則就扣掉他的租房押金。無奈之下,劉先生只好找到原先的中介公司,但中介公司也表示無能為力。
山大路一中介公司工作人員告訴記者,這類情況他們以前也遇到過,一般只能通過與房東協商來解決。她表示公司只能從中協調,讓雙方都各退一步,{HotTag}但如果房東堅持原價賠償,他們也不好辦,只能讓他們雙方通過消協等有關部門來協調。
對此,齊魯律師事務所汪律師認為,出租方提供的家電屬于已經過了使用年限的產品,這本身就是對消費者權益的一種損害,對這樣的家電,劉先生不僅不需要賠償任何損失,而且如果出現意外,房東要負全部責任。
濟南市消協有關人士也表示,消費者在租房子時,有權要求房東出示家電的出廠說明,出租方也有義務在出租房屋時告知承租方家電的使用情況,以免將來出現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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