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無效,是指雖經合同當事人協商訂立,但因其不具備或違反了法定條件,國家法律規定不承認其效力的合同。根據《合同法》規定,有下列情況之——的,合同無效: (1)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2)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4)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5)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