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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入高級酒店 專門盜竊高檔餐具
- 評論:0 瀏覽:1994 發布時間:2007/3/14
與那些“低檔次”的小偷相比,50歲的營口男子潘某經常出入高級酒店,他不喜歡別的,唯獨對白色鍍銀的筷子架,帶花紋的勺子“情有獨鐘”。{TodayHot}在短短的一個多月時間內,潘某數次作案,盜竊的物品價值約4800元。2006年9月下旬,他兩次竄到大連中山區的富麗華大酒店,趁無人時偷走了價值567元的白色鍍銀鷹狀筷子架30個,之后又到酒店二樓的衛生間,見白鋼的衛生紙盒不錯,順便“帶走”,這個紙盒價值280元。
事實上,筷子架丟失并非僅富麗華一家大酒店,中山區良運酒店在2006年10月20日、21日兩次失竊,價值800元的白色鍍銀筷子架不翼而飛,數量達到了44個,更可笑的是,22個白色帶花紋的勺子也一并失蹤,總價值將近1000元。拿走這些東西的正是潘某。{HotTag}
2006年10月23日中午,消停了一天的潘某又光顧了中山區嘉信酒店,酒店三樓3個包間內,不僅24個黃色龍頭筷子架和25個黃色帶花紋的勺子被他偷走,衛生間的一個價值35元的白鋼衛生紙盒他也沒放過。
此后,川王府酒店三樓和一樓衛生間4個白鋼衛生紙盒被盜,凱賓斯基49個白色長方形筷子架、5個白色瑪瑙勺子、5個白色浪花瑪瑙筷子架丟失,總價值約1300元。公訴機關統計,短短的一個多月的時間內,潘某盜竊作案10起,金額4800多元。去年的10月25日是潘某最后一次作案,當時他第三次光顧富麗華酒店,并且準備將22樓42個白色鍍銀筷子架和一個白色面巾盆帶走。警方接到報警后同酒店人員一起將其抓獲。
令人意外的是,潘某將東西偷走后并沒有處理掉,警方將其抓獲后,贓物全都被追繳。中山區人民法院近日對該案件進行審理后作出了判決,以盜竊罪判處潘某有期徒刑6個月,并處罰金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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