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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開發商沒辦準許交付使用證 業主可拒絕入住
- 評論:0 瀏覽:1682 發布時間:2007/2/27
- 天津市近年來實施新建商品住宅準許交付使用制度,推動房地產市場逐步規范,有效地保護了購房群眾的合法權益。
2002年12月1日《天津市商品房管理條例》正式施行,{TodayHot}確立了新建住宅商品房準許交付使用制度。但是,近兩年,仍然有一些房地產項目不辦理準許交付使用證便讓業主先辦理入住,而小區日后出現的燈、水、氣、電配套不齊全,影響了業主的正常生活。
為此,今年4月天津市建委制定并下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天津市新建住宅商品房準許交付使用工作的通知》,進一步確保購房者的合法權益,開發商如果沒辦理《準許交付使用證》,業主可以拒絕入住。
今年1月至10月,天津市共發放準入證1074個。對18家違規入住企業進行了處罰,另有22家違規企業被責令整改。
目前,天津市建委正在組織修訂準入管理實施細則,并起草《商品房違規入住行政處罰裁量辦法》,此辦法將明確新建商品房住宅小區準入管理過程中各方責權,同時為違規行為處罰制定裁量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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