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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公布可申購經濟適用房條件
- 評論:0 瀏覽:3876 發布時間:2007/2/27
日前,青島市推出了1826套經濟適用房,同時公布了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低于20平方米的家庭或單身者均有申購資格。
據了解,本次公開銷售的1826套房源,分別位于青島市李滄區的金秋小區、升平花園、萬福山莊、百通星園。同時,隨著青島城市發展重心的東移,青島市李滄區逐漸成為市民聚居區域。{TodayHot}
此次購房申請人分家庭申請人和單身申請人。家庭申請人是指夫婦雙方組成的家庭以及離異或喪偶帶子女的單親家庭;單身申請人是指年滿35周歲的未婚人員及離異或喪偶不帶子女的人員。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市民可申請購買:具有青島市內四區常住戶口5年以上;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低于20平方米;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05年度該市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為12920元)。申請人按規定提交材料后,青島市住房保障中心對申請人的申購資料進行審查,對符合申購條件的,依據申請人人均住房建筑面積,按照住房困難程度進行排序,最終搖號確定選房順序。
據悉,2004年8月,青島市對住房供應保障政策進行了調整,經濟適用房的供應范圍由中低收入家庭縮小為低收入家庭;中套型建筑面積不超過85平方米,小套型不超過65平方米;取消了原與職稱、職務相對應的購買面積標準;統一組織公開銷售,接受人大、政協、監察、市民代表的監督;購買住房后10年內不得上市交易,上市交易時,按照差價向政府交納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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