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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發商延期交房 南寧斯壯平安家園300名業主勝訴
- 評論:0 瀏覽:2995 發布時間:2007/2/27
- 交付房款四年多,入住仍遙遙無期。廣西南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原廣西斯壯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南方控股公司)斯壯平安家園房屋以建材價格大幅度上漲,業主拒不補交預算外建造成本費用,導致沒有后續建設資金等為由,逾期一年多未交房給業主。于是,業主一紙訴狀把開發商告上法庭。{TodayHot}近日,南寧市青秀區人民法院判決開發商一審敗訴。
原告:開發商逾期一年半未交房
韋青榕告訴記者稱,2004年7月28日,她購買位于南寧市民族大道延長線鳳嶺北側斯壯平安家園商品房,房屋價款為181743元,于2004年7月21日簽訂了商品買賣合同并付清了全部購房款。“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2005年5月28日前房子交付使用。但開發商至今未能交付房屋,已構成違約。 {HotTag}
據了解,南寧市斯壯平安家園有300多位業主于2002年4月就交了部分房款,并于2004年7月與開發商南方控股公司簽訂了“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2005年5月28日前房子交付使用。但整個小區至今也未達正常使用條件,逾期交房已超過一年半,300多名業主于2006年2月把開發商告到南寧市青秀區人民法院要求開發商履行合同。
開發商:建材價大幅上漲超出預算
在法庭上,南方控股公司辯稱,斯壯平安家園尚未完工,無法交付。此外,斯壯平安家園小區其售價是按2002年第二季度工程招投標時建造成本算價格確定的。該項目自2003年下半年開工以來,建材價格大幅度上漲,政府部門出臺了一系列新的建筑工程強制性標準及政策,導致項目的建造成本已大大超過原確定的預算成本售價。為保障后續建設資金、使工程按時竣工,向業主補收預算外建造成本費用(按所購房屋建筑面積每平方米191.5元),但由于業主拒不補交費用,導致沒有后續建設資金,本項目不得不無限期停工。最后,房屋建設工程已經停工8個月,被告已不愿意繼續履行與原告的合同,雙方之間的合同關系實際已經解除了。
法院:被告按萬分之一付違約金
青秀區人民法院經審理查明后認為,被告南方控股公司作為房地產開發企業,對包括成本提高在內的市場經營風險應有合理預見,不能任意將風險轉嫁給消費者。被告提出建材價格上漲導致成本提高、房屋無法完工的抗辯,但并未提供證據證明其價格上漲幅度超過正常范圍造成合同價款顯失公平,因此,被告的抗辯不予支持。雖然房屋至今因未通過驗收而不能交付,但是,被告仍應繼續履行合同,使房屋符合交付條件,經驗收合格后交付給韋青榕等業主。
最后,法院判決:被告南方控股公司應繼續履行合同,向韋青榕等300多名業主交付房產、每逾期交房一天按房產總價的萬分之一支付逾期違約金直到交房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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