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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汝城縣加強木材流通管理切實保護森林資源
- 評論:0 瀏覽:2882 發布時間:2007/2/27
- 湖南汝城縣木材流通管理嚴格按照縣委、縣政府優化環境“十不準”的要求,強化服務意識,進一步加強了木材的經營、加工和流通管理,確保了汝城林業持續快速發展。{TodayHot}
一是堅持先檢尺后辦證以及銷售木材打蓋斧印制度。對直接外銷和進入加工廠的木材,要求必須先檢尺后辦證,所有銷售的木材必須打蓋斧印,檢尺后必須封倉,禁止工作人員檢尺不到現場及將斧印交給木材老板使用,嚴格“誰檢尺誰負責”,出現問題直接追究檢尺人員的責任。
二是木材檢查站的執法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亮證執法,認真履行職責,嚴格按檢查程序辦理木材過站手續,對以處罰決定書代替木材運輸證過站的作為無證運輸處理,沒有辦理植物檢疫證的不得放行。
三是所有林政處理木材需要銷售的,必須辦理木材運輸許可證,不得將處罰決定書代替木材運輸許可證作為出境過站的依據。
四是木材銷售辦證嚴格執行“一車(船)一證”制度,堅持“先檢尺后辦證”制度,各林業工作站、場必須嚴格把好檢尺關,按實際檢尺數量辦理木材運輸許可證。
五是各林業工作站、場必須對轄區內的木材經營、加工情況進行監督管理,對無證經營、無證加工等違法行為必須及時發現及時處理,無法處理的,必須及時上報縣級林業主管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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