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知識貢獻
- 收藏
- 建材網友
- [106418]
-
哈爾濱房產住宅局提醒市民:購房先看“樓盤表”
- 評論:0 瀏覽:3000 發布時間:2007/2/27
- 近日,哈爾濱市政府有關部門在整頓規范房地產交易秩序中,接到許多群眾舉報和投訴。其中不少是由于購房者在對所購買住房實際狀態不清楚的情況下簽訂合同,給日后留下了隱患。為此,哈市房產住宅局負責人提醒市民:{TodayHot}購房簽訂合同時,一定要在開發商已經聯機備案管理的電腦上查詢“樓盤表”,以便弄清自己所購買住房是否在“可售范圍”。
據了解,在群眾舉報案例中,開發商沒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擅自對外銷售、經濟適用住房當商品房出售、單位自建房擅自對社會銷售以及開發商在購房人不知情的情況下,將已抵押的房屋、已出賣的房屋或者超規劃違規建設的房屋出售等情況大量存在,嚴重侵害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面對這些陷阱,購房人只要看開發商處是否有聯機備案管理的“樓盤表”,就可避免上當受騙。
據哈市房產住宅局負責人介紹,按照國家和省、市相關規定,哈市新建的開發項目必須全部納入聯機備案管理。出賣人出售商品房時,必須通過商品房屋買賣合同網上聯機備案系統,與買受人簽訂買賣合同書,并及時進行聯機備案。購買新建商品房屋時,消費者應先查看聯機備案電腦(在開發商售樓處)上的“樓盤表”!皹潜P表”上的標識明確地標出了房屋的銷售狀態及房屋用途、戶型結構、房屋建筑面積等相關信息。
有聯機備案管理的“樓盤表”則表明該住宅已經取得預售許可證。目前按照建設項目的性質,哈市房產住宅局頒發三類預售許可證:1、《哈爾濱市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可以面向社會任何單位或個人銷售;2、《哈爾濱市經濟適用住房預售許可證》,商服部分可以面向社會任何單位或個人銷售,住宅部分只能銷售給經市房產住宅局依法審批,具備購房資格的個人。3、《哈爾濱市單位自建經濟適用住房內銷許可證》,全部房屋(包括商服和住宅)只能銷售給本單位職工,不得擅自對社會銷售。在獲知建設單位已取得預售許可證后,重點查看擬購買的房屋是否在預售范圍之內(預售范圍在預售許可證上有明確標識)。
此外,購房人還應謹慎簽訂買賣合同書。通過哈市商品房屋買賣合同網上聯機備案系統簽訂的買賣合同書,為國家建設部的示范文本,買賣雙方應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協商擬定合同條款內容。特別是涉及買賣雙方權利與義務方面的條款,簽訂時應仔細斟酌。同時購房人要仔細查看購房發票。按照相關規定,買受人購房后,出賣人在給買受人開具購房發票時,必須開具《黑龍江省不動產銷售專用發票》。買受人應重點查看《發票》中姓名、房號、房屋建筑面積、交款金額及收款單位是否與出賣人名稱一致,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煩。
添加/查看評論(0)
查看更多相關知識
熱點知識推薦
上周貢獻知識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