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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建委:將對房屋中介實行新的“巡邏檢查”制度
- 評論:0 瀏覽:1458 發布時間:2007/2/27
北京市建委下發通知將對房屋中介實行新的"巡檢"制度采取多種檢查方式房屋中介今后要"年檢"問題企業必須在15日內整改期滿3日內將復查嚴重違規者送有關部門查處京城每個房屋中介門店都要接受"年檢"。今天上午,市建委下發通知稱,將加強對北京市房地產經紀行業的巡檢工作,今日起將采取多種方式對京城房屋中介公司開展檢查。 {TodayHot}
這份名為《關于進一步加強北京市房地產經紀行業巡檢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稱,巡檢范圍包括在本市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的所有房地產經紀機構及房地產經紀從業人員。巡檢的方式包括事前通知、突擊檢查、暗訪以及組織經紀機構互查等多種形式進行。
市建委透露,具體的巡檢方式有:各區縣建委(房管局)要在日常工作中對轄區內所管理的單位及人員的普遍檢查。每月安排巡檢不得少于一次,每年對轄區內所管單位檢查不得少于一遍。
市建委在全市范圍內對局部地區或部分單位進行抽查,并將就某一工作或在某一范圍內開展有針對性的專項檢查。此外,建委還將聯合工商、發改委、公安等其他行政管理機關組織聯合檢查。
檢查內容包括中介門店的證照公示情況、操作行為的規范情況,以及是否有市場秩序專項整治的違法行為:未取得營業執照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未按規定使用經紀合同示范文本,利用虛假信息騙取中介、服務、看房等費用,在經紀活動中賺取差價等違法違規行為。
存在問題的企業將被責令當場整改,并限期15日內整改。問題企業要向有關部門提交整改報告,報告中要說明存在問題的原因、對存在問題的認識、整改情況及今后將采取何種措施杜絕同類問題的再次發生。巡檢記錄以及企業整改報告等相關材料將被存入相應的企業檔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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