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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房屋租賃新政先征求民意規范房屋租賃市場
- 評論:0 瀏覽:1742 發布時間:2007/2/27
- 北京信一天房地產經紀公司方面認為,《辦法》的出臺將有效規范租賃市場,從市場反應來看,公眾對《辦法》的反應不一。
強化租賃登記備案 {TodayHot}
為統計公眾對《辦法》的反應,日前,信一天組織位于安貞、團結湖、方莊、中關村等租賃熱點地區的50余家門店對此進行了信息采集,訪問租賃房主266人、租賃客戶313人。其中,194名房主表示支持新《辦法》,認為《辦法》有利于目前租賃市場管理,能讓房主安心出租,占受訪人群的73%。43名房主反對《辦法》,認為《辦法》只是形式,實際無人執行,對租賃市場管理無實際利好,占受訪人群的16%。29人表示無所謂,對《辦法》不會關注,自己正常出租,占受訪人群的11%。{HotTag}
房主所提及的“無人執行”,相信主要指房屋租賃強制備案制度。實際上,該制度早于1995年即已經制定施行,只是為了逃避房屋租賃產生的個人所得稅,真正執行者寥寥。
《辦法》意見稿明確規定,本市實行房屋租賃登記制度,出租人應當自與承租人訂立房屋租賃合同之日起3日內,到房屋所在地的基層管理組織辦理房屋租賃登記手續。居住人員發生變更,出租方若不及時到基層管理組織辦理變更登記,將被處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綜合分析判斷,如月租金低于10000元,房主在避稅過程中產生的風險大于其應交納的稅費。加之私下租賃帶來的其他風險,房屋租賃登記備案的意愿程度提高。
拒絕押一付三
《辦法》還規定,房地產經紀機構與租賃當事人約定直接向承租人收取租金的,每次不得收取超過一個月的租金。新規定顛覆了北京房屋租賃市場“押一付三”的傳統。
北京鏈家地產的市場總監金育松表示,按月收取房租主要是為了防止房屋中介公司惡意挪用客戶資金。
據金育松介紹,當前北京市場房屋租賃大多采取“付三押一”的方式,即押一月房租,然后每次交付三個月房租。北京出現過許多糾紛案,中介公司按月付房租給業主,卻以年付、季付等方式租給客戶,以形成一個資金沉淀。有公司挪用客戶的錢去做別的事情而虧本,或者有的干脆攜款逃走。
信一天市場部經理羅煜則向《第一財經日報》表示,《辦法》規定固然能避免少數中介將“沉淀”資金挪作他用的可能,但更多將使大型正規經紀公司面臨“短收長付”的資金困境,勢必迫使中介減少委托租賃業務,壓低房主租賃價格或增加免租期,抬高租戶代理費及租金,可能使租賃市場秩序及服務陷入混亂的境地。
因此羅煜建議租賃市場調控不能“一刀切”,確保中介公司在委托租賃中保持同周期收付,則能徹底避免挪用資金可能,且維持租賃市場穩定。
當然,這條規定對于租戶來說利好,這將大大降低房屋租賃一次性支出的成本。但《辦法》中對于租戶的規定也頗多,例如禁止租戶擅自將租賃房屋轉租出去,從而將“二房東”這一特殊的角色徹底從租賃市場中清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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