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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家具出口出現新的貿易摩擦
- 評論:0 瀏覽:2081 發布時間:2006/10/19
加拿大:CCFM提出特保申請
繼2004年,美國對我國木制臥房家具揮起反傾銷大棒之后,加拿大近日對我國家用家具提出了"特保"申請。
據中國駐加拿大使館經商參贊處消息,2005年10月28日,加拿大家具制造商理事會(CCFM)向加國際貿易法庭(CITT)提出申請,要求對原產于中國的家用家具產品進行市場擾亂調查(特保調查),并要求對上述產品征收為期三年的附加稅,其中第一年的稅率為60%,第二和第三年分別為50%和25%。
加拿大家具制造商理事會下設安大略家具制造商協會、魁北克家具制造商協會和西部家具聯盟三個分會。加拿大安大略家具制造商協會的主席Hanna表示,加拿大家具業約有雇員35000人,過去兩年中因工廠倒閉或裁員已有2000人失去了工作。若政府不采取行動的話,到2007年家具業將會失去10000個就業崗位。該機構還援引了統計數字,表明自2001年以來從中國進口的家具增長200%,并已壟斷加國內市場。他們同時認為,"沒有理由相信進口將減少"。而據加方統計,目前中國家用家具占到加拿大全部進口的41.8%,其對加拿大的出口額已從2000年的2.5億加元增長到2004年的7.2億加元。加方指出,中國家具業的生產能力和發展潛力十分巨大,中國產品將不斷擠占加拿大產品在本土的市場份額,令加拿大家具業面臨巨大危機。
根據加拿大相關法律,一旦CCFM提交該申請,CITT將在21天內,也就是11月內決定是否受理該申請。若其決定立案調查,調查期不長于90天,法庭將向加拿大國內生產進口商征集意見,中國企業也可遞交抗辯書,并委托律師參與聽證會為自己"辯白"。
中國:直面摩擦做好應訴準備
11月9日,我國商務部公平貿易局通過官方網站向國內家具產業作出預警公告稱,加拿大家具制造商協會已向加拿大國際貿易法庭提出申請,要求政府對原產于中國的家用家具產品進行特別保障措施調查,并征收為期三年的高額附加稅,以限制中國家具對其國內家具產業造成的沖擊和影響。
記者了解到,本次特保調查申請的涉案產品為家用家具產品,與美國提出的"反傾銷"案相比,此次加方提出的涉案產品不僅僅是木制臥室家具,而是所有的家用家具產品;所針對的也不是某幾家中國家具生產企業,而是全體中國家用家具出口企業。
目前中國是世界第二大家具出口國,中國家具強勁的出口態勢一度引起美國、加拿大、歐盟等國的極大關注和防備。由于美國與加拿大都屬于北美自由貿易區,2004年終裁的美國對中國木制臥室家具"反傾銷"案時,一些中國家具廠商就采用先進口到加拿大再到美國的模式,或者干脆計劃到越南設廠。因此,有知情人士分析表示:"加拿大此舉是美國給加拿大施壓的結果。如果加拿大不對中國家具企業提請"特保"調查,中國的家具可能會通過加拿大再到美國。"業內人士指出,可能來臨的加拿大"特保"大棒,將成為繼美國傾銷指控后又一次對中國家具產業的重擊。若60%的附加稅成立,中國家具將不得不退出加拿大市場。
中國家具協會副理事長朱長嶺告訴記者,目前中國有5萬多家家具生產企業,出口全球206個國家,今年1~9月,我們對全球的家具出口總額達98億美元,同比增長34%。
出口量最大的美國,達40.7億美元;歐盟其次,達15.5億美元;香港為7.7億美元,日本為7.1億美元,出口加拿大的僅為4億美元(約7.2億加元),所占比重并不大。
朱長嶺表示,現在加拿大對中國家具的特保申請正在受理階段,高達60%的附加稅并不一定能夠獲得通過。中國家具出口企業應及時關注事態發展,以便及時作出應對。
實際上,貿易摩擦是國際貿易當中很常見的一種現象。當一個國家經濟上升最快時期,貿易摩擦就會比較多。中國面臨的貿易摩擦近年來居高不下,實際上是中國競爭能力和中國在國際上的貿易地位提高以后面臨的一個必然現象。既不用大驚小怪,也不能掉以輕心。不管最后的裁決如何,面對貿易壁壘,我國家具企業都要做好應訴的準備,正確對待"貿易磨擦"。
此事后續發展如何,本報將繼續關注。
相關鏈接:
"特保"是"特定產品過渡性保障機制"和"特殊保障措施"的簡稱。該條款包含在《中國加入議定書》第16條規定和《中國加入工作組報告書》第245-250段當中。我國政府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加入議定書》第十六條"特定產品過渡性保障機制"中承諾,"如原產于中國的產品在進口至任何WTO成員領土時,其增長的數量或所依據的條件對生產同類產品或直接競爭產品的國內生產者造成威脅或造成市場擾亂,則受此影響的WTO成員可請求與中國進行磋商,以期尋求雙方滿意的解決辦法,包括受影響的成員是否應根據《保障措施協定》采取措施。""如磋商未能使中國與有關WTO成員在收到磋商請求后60天內達成協議,則受影響的WTO成員有權在防止或補救此種市場擾亂所必需的限度內對此類產品撤銷減讓或限制進口。"議定書第十六條還規定,市場擾亂應在下列情況下存在:一項產品的進口快速增長,無論是絕對增長還是相對增長,從而構成對生產同類產品或直接競爭產品的國內產業造成實質損害或實質損害威脅。
還應該看到的是,反傾銷對國內支持率的要求遠高于"特保"。進行反傾銷指控,國內產業中需要至少25%明確贊成,"特保"則只需要"市場擾亂"這個相對模糊的概念即可。"市場擾亂"與實際"嚴重損害"的概念相差甚遠,這說明在實際損害的初期階段,該受損害的世界貿易組織成員只要簡單證明進口對其國內市場價格造成影響,就有權對中國實施保障措施。特別保障措施帶有歧視性,加重了中國的單邊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