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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地板名稱張冠李戴如何是好?
- 評論:0 瀏覽:2051 發布時間:2006/10/19
- 高老師:
您好!我裝修新居買的是實木地板,經銷商說:這種地板叫“紫檀,價格為270元/m 2。地板鋪完后,我很滿意,該地板經過2年多的考驗,我用的也挺滿意。但最近同事告訴我,說我買的實木地板不是真正的“紫檀木,我聽完后頓時有一種上當受騙之感。故特寫信請教商家這樣謊稱“紫檀”,算不算欺詐,我有沒有必要與商家去評理?
望百忙之中給予回答!謝謝!
王祥
王祥先生:
您好!您提的問題,在2002年以前的木地板市場中的確存在。造成此混亂現象的原因如下:
為了保護生態平衡,國家啟動了天然林保護工程,國產珍貴材在長江上游、東北地區禁止亂砍濫伐。因此,市場珍貴材欠缺,為此,木材進口商紛紛從東南亞、非洲、拉丁美洲等地進口大量珍貴材輸入中國。當時木材樹種混雜,進口商特別是臺灣、廣東沿海地區的進口商就自定名字。在自定木材名稱時有兩種情況:一是有的進口材,在當地國家所定名稱,叫起來極不順口,進口商為了賣時好稱謂,就冠其為吉利的名字:如大甘拔豆和甘拔豆稱其為金不換,重盾籽木稱其為象牙木……瑪瑙木等;二是把顏色、花紋相近的改為人們所熟悉的,如紅盾籽木稱金紅檀、蟻木和重蟻木稱其為紫檀(我估計您買的是蟻木)、樺木稱為櫻桃木……等。當時,這種不規范的叫法風靡一時,最后制造商和經銷商也不知其真名,也鸚鵡學舌在市場上標出。為整頓市場,國家技術監督局委托林科院木材研究所專家制定進口材標準,于2002年5月份出臺標準并實施。鑒于上述客觀存在的市場情況,我的看法是:
1)雖然蟻木稱紫檀(我估計是蟻木)這種定名是不規范,但是作為制造商和經銷商也沒有具體去檢測,符不符合名稱,他也是鸚鵡學舌,不是故意擾亂市場,欺騙顧客;
2)1999年時國家還沒有制定標準,也沒有依據來整頓市場。因此,若2002年5月份以后,還是繼續錯誤的稱謂,這種行為就屬于欺騙顧客;
3)“紫檀在材種中屬于稀有珍貴材,目前市場上很難見到,你僅用200多元買紫檀是不可能的。但您買的蟻木,也屬于珍貴材,而且很適合用于地板材,所以您買的還是物有所值的。
鑒于以上幾個理由,我覺得您的地板物有所值,而且又過了兩、三年了,就沒有必要再追究了,如果此情況是2002年5月以后出現的這種情況,一定要究,而且必須嚴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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