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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潢公司該收取裝修押金嗎?
- 評論:0 瀏覽:2134 發布時間:2006/7/14
前日,有讀者給記者打來電話詢問:目前我正在裝修房屋,物業管理公司向我收取裝修押金,還要交納裝修管理費,這合理嗎?記者采訪有關部門后得知,為了保證住戶按照規定進行裝修,物業管理公司可以收些押金,但事后應及時{TodayHot}退還。
據了解,現在當住戶、租戶進行裝修時,幾乎全部的物業管理機構都要收取一定的費用。這些費用總體來看分為兩部分,一是可以退還的,二是不退還的。要退還的部分主要是裝修押金,而不退的部分,則是被稱為裝修管理費(也稱為垃圾清運費)的那筆錢。不同的小區、不同的物業管理公司收費標準是不同的。按照慣例,這些費用一般是物業管理公司向進場裝修的公司收取的,但實際上“羊毛出在羊身上”,最終為這筆費用買單的還是消費者,所以物管公司是否該收取抵押金而由此引發的糾紛成為消費者的投訴熱點。
本來物業公司按質論價的管理行為并沒有什么過錯。但是在實際裝修期間,也確實有不少的裝修工人在進行裝修時,隨意拋擲垃圾,破壞承重結構,晚間開工噪音擾民,引起其他業主的不滿。如果事先由裝修公司、裝修隊伍向物業管理機構提供一筆裝修押金,可以比較有效地防止這些不文明施工現象的出現。
對于不退還的裝修管理費那部分費用成了業主和物管公司爭論的焦點,不少業主認為這種收費國家沒有明文規定,而且物業管理公司往往只收錢不負責,{HotTag}出了問題就往裝修公司、工人身上推。而物業管理公司則認為,裝修時,他們要對裝修工人、裝修材料、裝修行為進行管理、監督,而這些開支不能在物業管理費中列支,需要額外單獨收費。
某法律人士指出:由于物業管理公司與業主間是平等的民事主體,他們之間存在著服務合同關系。物業管理公司若要收取管理費,就應當作出明確的服務承諾。反之,如果沒有兌現服務承諾,就不應該向業主收取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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