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吉安市站前大道南延工程吉州段(一期)項目
建設工程”第1次答疑澄清公告
致各潛在投標人:
一、原招標文件中的12.1.1“說明事項:15點中的“⑦根據《關于啟用江西住建云平臺省外建設工程企業進贛信息登記管理系統的通知》(贛建審批〔2021〕4號)、《關于房屋市政工程施工電子招投標活動中省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對接共享江西住建云平臺信息數據的通知》(贛建城鎮〔2021〕19號)規定,省外建設工程施工企業須提供,“江西建云平臺” (http://zjy.jxjst.gov.cn) 網站登記,且提供登記有效的查詢結果截屏并需要加蓋投標單位公章。參與本項目投標的擬派的注冊建造師和“三大員”應在省外進贛企業信息公示中可以查詢,且提供登記有效的查詢結果截屏復印件并加蓋投標單位公章;
” 現變更為:“⑦根據《關于啟用江西住建云平臺省外建設工程企業進贛信息登記管理系統的通知》(贛建審批〔2020〕4 號)、《關于房屋市政工程施工電子招投標活動中省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對接共享江西住建云平臺信息數據的通知》(贛建城鎮〔2021〕19 號)規定,省外建設工程施工企業須提供‚ “江西住建云平臺(http://zjy.jxjst.gov.cn) 網站登記,且提供登記有效的查詢結果截屏并需要加蓋投標單位公章。參與本項目投標的擬派的注冊建造師和“三大員 ”應在省外進贛企業信息公示中可以查詢,且提供登記有效的查詢結果截屏復印件并加蓋投標單位公章;”
原招標文件中的12.1.1“說明事項:16.“(2)由于采用不見面開標,招標文件投標保證金繳納方式允許采用銀行轉賬、電子投標保函、信用保函、保險保、擔保保函模式,不接受銀行保函(紙質)模式。采用銀行轉賬方式的,投標人的投標保證金到賬時間為投標截止時間前到賬;采用電子保函方式的,投標人應當在投標截止時間前將電子保函放入電子投標文件中”。現變更為:“(2)由于采用不見面開標,招標文件 4.4.1 投標保證金繳納方式允許采用銀行轉賬、電子投標保函、信用保函、保險保函、擔保保函模式,不接受銀行保函(紙質)模式。采用銀行轉賬方式的,投標人的投標保證金到賬時間為投標截止時間前到賬;采用電子保函方式的,投標人應當在投標截止時間前將電子保函放入電子投標文件中”
原招標文件中的1.4.5計劃工期:“計劃竣工日期:2027年06月30日”。現變更為:“2027年06月20日”。
1、問:本單位的在崗員工包括分公司員工,請明確提供分公司人員社保繳納證明材料是否滿足要求?
答:依據江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辦件咨詢(辦件編號:SZJT20240805923)官方回復,并再次咨詢相關監管部門,現明確:不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分公司,其人員在分公司營業執照注冊所在地繳納的社保,用于其總公司的投標,予以認可;如是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上級公司、子公司等其他單位繳納或個人繳納社會保險,不予認可。以分公司人員社保參與投標的,需提供加蓋投標人公章的分公司營業執照。
請問分公司社保是否滿足招標文件要求?
答:依據江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辦件咨詢(辦件編號:SZJT20240805923)官方回復,并再次咨詢相關監管部門,現明確:不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分公司,其人員在分公司營業執照注冊所在地繳納的社保,用于其總公司的投標,予以認可;如是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上級公司、子公司等其他單位繳納或個人繳納社會保險,不予認可。以分公司人員社保參與投標的,需提供加蓋投標人公章的分公司營業執照。
五、問:招標文件P13頁⑧建造師、三大員(施工員、質量員、專職安全員)的社保證明材料。社保證明的時限為連續近6個月(指開標前6個月,不含開標當月)的社保證明材料,因工作單位變更不足6個月的,以證書中的變更時間為準。因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統一規范社會保險個人權益記錄查詢(使用經辦業務的通知》京社保發[2013】45號文件(文件詳見掃描件)(https://rsj.being.gov,cn/yltc/sbzytzx/202311/t20231101 3292116.html)第一項第(六)款第9條規定“五項社會保險查詢的最早年月為申請查詢年月的上上月,因此在北京繳納社保的單位最多只能提供上上個月的社保繳費證明。本項目2024年12月16日開標,請問提供2024年10月(含)前連續6個月以上的社保是否可行?
答:可以,考慮到不同省份社保繳納證明要求有所不同,現明確社保繳納要求根據各省規定查詢,但需提供相關主管單位的政策性文件佐證并加蓋公章。(各省不一的以各投標單位所提供的證明材料為準,但所提供的證明材料需滿足招標文件要求)
六:問:本項目招標文件第一部分招標文件專用要約條款4.2.3(P7)投標文件組成中包括:技術標部分:(1)(2)(4)(5)(6)(8)項材料; 商務標部分:(1)(2)(3)(5)項材料。根據招文P35具體數字對應明細。發現與軟件制作中相比,商務標和技術標存在不一致的地方。
針對技術標版塊:請問1,施工組織設計是否按投標文件組成中規定一致,本項目投標階段不需要提供施工組織設計?請問2,對于投標文件組成要求的第8條參與本工程投標計分的各種證書、證件的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后與技術標裝訂成冊;因軟件中無此版塊,且本項目為合理低價法,不存在加分的證件,請問是否按照軟件版本,不提供第八條內容?
針對商務標版塊:請問1,投標文件組成的商務標中(5)商務標正副本之后附工程預算書一份,因軟件中無此板塊,請問是否可以不提供?
答:本項要求按招標文件中的4.2.3投標文件的組成要求提供。
七、問:招標文件P12的第15條描述:企業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或委托代理人法人授權委托書及本人身份證、社保證明材料。請問:法定代表人是否無需提供社保證明材料,是否僅提供授權委人的社保證明材料視為滿足要求?
答:按原招標文件要求執行,法定代表人不需要提供社保證明材料。
問:本招文P13描述:采用保函方式網上繳納保證金的,投標人可通過江西省公共資源電子平臺金融服務系統選擇電子投標保函,開具保函的保費應當從投標人對公帳戶以電匯或銀行轉帳方式交至保函開具人企業帳戶。根據電子保函開具機構咨詢,目前開具保函系統暫時未增加公對公電匯或者銀行轉賬權限,請問是否本項目可選擇微信支付或者支付寶支付保函費用方式在金融服務系統申請開具保函?
答:本項明確按原招標文件要求執行。
九、問:本項目招文P15中規定,授權委托人可以是建造師或者“三大員”,也可以是非建造師或三大員中一員,滿足是本單位即可。但資審文件中規定委托代理人 ? 由注冊建造師擔任; □ 由投標單位經營人員擔任。請問:是否授權委托人可不固定為注冊建造師,只要是本單位職工均視為滿足要求?
答:本項明確本項目授權委托人必須由注冊建造師擔任。
十、問:招標文件P5約定“合同履行期間因市場物價波動影響合同價款,中標人應分攤的計價風險:中標人采購的主要材料單價漲(跌)幅不超過基準價格±5%;中標人采購的工程設備單價漲(跌)幅不超過基準價格±5%。”
招標文件P7約定“材料結算辦法:主要材料(需評審材料)價格漲跌幅度在招標控制價需評審參考價的±5%以內不予調整,材料價格漲跌幅度超過此范圍的,其增加或減少±5%以外的剩余部分據實調整,增減價格應由招標人、中標人、監理三方共同簽證確認。暫估價材料單價由招標人、中標人、監理三方共同簽證確認,其余的材料價格在合同執行過程中不予調整。”
問:(1)材料價差調整按主要材料(需評審材料)是否合理,比如需評審材料中鋼筋、混凝土、水泥、砂、石等主要材料里的評審參考量是否已全部計入,比如鋼筋、混凝土、水泥、砂、石等主要材料是否所有規格型號均已列入需評審材料表中,又比如鋼材等主要材料并未在需評審材料表中,等等。
答:本項按原招標文件執行。
P5和P7兩者描述不一致,以哪個為準。
答:本項按原招標文件執行。
十一、問:招標文件P9約定“按月支付工程進度款:按工程形象進度付款,每月的25日前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報告,次月5日前發包人按經監理工程師和發包人核定的合同內已完工程量的80%支付工程款;項目完工經竣工驗收后,工程竣工結算經財政部門評審后付至評審價的85%;工程竣工決算付至工程結算價款的97%;留3%作為質量保修金,竣工驗收合格后每年返還工程結算價的1.5%,兩年還清(不計息)。”
該付款條件將造成承包方極大的墊資壓力。
問:(1)可否將“項目完工經竣工驗收后,工程竣工結算經財政部門評審后付至評審價的85%”調整為“項目整體完工后,按監理工程師和發包人核定的合同內已完工程量的85%支付工程款”。
答:本項按原招標文件執行。
(2)可否將“工程竣工決算付至工程結算價款的97%”調整為“工程竣工結算經財政部門評審后付至評審價的97%”。
答:本項按原招標文件執行。
十二、問:本項目招標清單需評審材料91項,是否可以適當減少需評審材料項,以減輕投標人標書編制難度。
答:本項按原招標文件執行。
問:1、請提供excel版本的工程量清單、附件一自報價; 2、附件一自報價需評審的主要設備和材料用量、價格及差價匯總表中3、本報價中需評審的主要設備和材料有 項已低于當地造價管理部門發布的信息價土建、市政(土建部分)其他工程8%,裝飾主材、衛生器具、燈具、設備15%,市政(不含土建部分) 18%詳見承諾書。請明確此處是不是±8%、±15%、±18%?
答:本項按原招標文件執行。
十四、問:招標文件P7,4.2.3 投標文件的組成:“技術標部分:(1)(2)(4)(5)(6)(8)項材料”,對應招標文件P35,4.2 投標文件的組成,投標文件技術標部分應包括的內容(1)(2)(4)(5)(6)(8),即無需提供(3)聯合體投標各方共同投標聯合體協議書(7)施工組織設計(9)投標人提供《投標資格送審文件》的復印件并加蓋單位公章。
請問:投標文件制作軟件中投標文件技術標-施工組織設計板塊是否可以填寫“無”?若不是,請明確。
答:本項要求按招標文件中的4.2.3投標文件的組成要求執行。
十五、問:請問招標文件人員要求中需要提供一名質量員,請問質量員的專業是否可以為土建質量員或市政質量員?
答:詳見招標文件12.1.1說明事項具體要求。本條按原招標文件執行。
十六、問:請問是否提供施組組織設計? 2、在投標文件格式中"投標資格送審表”中是否不需要填寫“企業類似工程業績”、“榮譽申報表”、“企業類似工程業績主立面影印件”、“企業類似工程業績網上查詢”、“企業在建工程情況表”、“擬投入招標工程的主要施工機械設備目錄表”、“企業近60個月承擔的主要工程項目獲獎情況”、“聯合體投標協議書”。 3、在投標文件格式中"投標文件技術標”中是否不需要填寫“投入本項目的主要施工機械設備目錄表”、“企業近36個月來所承建已竣工的主要工程情況”、“企業近36個月來榮獲主要質量安全經營管理榮譽情況”、“企業在建的主要工程情況表”、“施工組織設計”。
答:本項要求按招標文件中的4.2.3投標文件的組成要求提供。
其余內容不變,請各潛在投標單位及時下載。本答疑澄清文件作為本項目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當招標公告、資審文件招標文件與本答疑澄清文件不一致時,以本答疑澄清文件為準。給各潛在投標人帶來的不便,敬請諒解!
特此澄清!
吉安市吉州區交通運輸局
2024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