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縣泰和烏雞工業科技產業園建設項目
監理服務答疑澄清文件
編號:澄清-001
致各潛在投標人:
現對2024年8月9日發布的泰和縣泰和烏雞工業科技產業園建設項目監理服務項目的招標文件、資審文件及招標公告有關人員規定作如下答疑澄清:
問題1:招標文件、資審文件及招標公告中關于其他人員要求:②專業監理工程師4人(房屋建筑專業2名、給排水專業1名、機電安裝專業1名,提供具有省級或以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監理工程師注冊證書及本人身份證)。
現修改為:②專業監理工程師4人(房屋建筑專業2名、市政公用工程專業1名、機電安裝專業1名,提供具有省級或以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監理工程師注冊證書及本人身份證)。
問題2:(1)給排水專業監理工程師,因外省專業監理工程師無專業區別,提供機電安裝工程或水利水電工程國家注冊監理工程師是否滿足招標文件要求?
答:給排水專業變更為市政公用工程專業,請根據答疑文件提供相對應材料。
問題2:(2)我公司提供擬投入本項目監理人員為退休人員,且年齡不超過65周歲(提供有效返聘合同、退休證明)是否滿足招標文件擬派監理人員資格及社保要求。
答:滿足 。本工程擬派的總監理工程師、監理人員需提供社保證明,社保證明的時限為連續近6個月(指開標前6個月,不含當月),因工作單位變更不足6個月的以證書中的變更為準,已退休的需提供退休證明材料及返聘合同。
招標文件其他內容不作修改,本答疑澄清文件作為招標文件的修改與補充,與招標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泰和縣高新技術產業園區資產運營有限公司
2024年8月19日